6 适应症
易受刺激的部位和唇部、鼻部等部位的色素痣,应考虑手术切除。如发现色素痣迅速增大、色素加深、发痒、破溃、出血和痣周围皮肤上出现黑色素点等症状与体征出现时,应考虑有恶性变可能,需及时手术切除。一旦发生恶变,则需及时广泛切除。
9 手术步骤
9.1 1.切口
切口设计依病变范围大小而定。病变较小者,可在痣边缘外1~2mm的正常皮肤上,按照皮纹方向作一梭形切口设计。色素痣范围较大者,可采取分期切除法切除之,即第1次手术时只在色素痣范围内作梭形切除,切除病变1/2~1/3,加以缝合。3~6个月后再作第2次切除及缝合。一般经2~3次切除手术,即可达到完全切除的目的(图10.4.2.1-1,10.4.2.1-2)。但本法不适用于在交界痣上进行(幼年期交界痣除外)。色素痣范围广泛者,可1次全部切除干净,同时在创面上移植全厚皮片或以皮瓣进行修复。应当指出,交界痣可发生恶性变,因此,应在痣边缘以外3mm以上的正常皮肤上作切口,而且应1次全部切除干净。
9.2 2.切除病变组织
按切口设计切开皮肤层直达皮下组织层,继而在皮下组织层行锐性分离,将病变组织切除。
9.3 3.创口处理
彻底止血后,在创缘两侧皮下组织层作潜行分离,然后分别缝合皮下组织和皮肤。如创面较大,不能直接缝合,可采用游离植皮或邻近皮瓣转移修复(图10.4.2.1-3,10.4.2.1-4)。也有应用皮肤扩张术即通过扩张皮肤缺损区邻近皮肤组织产生新的皮瓣转移修复皮肤缺损创面者。采用该方法时,第一期手术为扩皮器埋置术(图10.4.2.1-5)。术后2周开始向扩皮器内注水,皮肤组织逐渐扩张,一般扩张期为2个月,最后一次注水后间隔2周即可施行第二期手术。第二期手术为皮瓣转移整复术。此时,着手切除颜面部色素痣,并立即转移新形成的皮瓣覆盖痣切除后的皮肤缺损创面(图10.4.2.1-6,10.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