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5.1 是否需要检测靶点
否
5.2 适应证
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5.3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一次口服给药,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2.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或压碎。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3.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4.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的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5.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已经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6.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7.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4级口腔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诱导剂以及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中效CYP3A4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应将依维莫司剂量降低大约50%;如需使用强CYP3A4诱导剂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患者在开始治疗时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以达到谷浓度5~15ng/ml。将本品的日剂量翻倍并评估耐受性。在剂量翻倍的大约2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必要时按增幅1~4mg进一步调整剂量以维持谷浓度。
6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
6.1 是否需要检测靶点
否
6.2 适应证
不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6.3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口腔炎、皮疹、疲劳、腹泻、感染、恶心、食欲下降、贫血、味觉障碍、周围水肿、高血糖和头痛。
2.非感染性肺炎是雷帕霉素衍生物(包括本品)的类效应。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3.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可能发生血管性水肿的风险升高。
4.在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例如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口服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黄热病、水痘和TY21a伤寒疫苗等,避免与接种过活疫苗的人密切接触。
5.对所有患者都应进行常规的依维莫司全血谷浓度监测。≥65岁老年患者用药的死亡率及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因此,老年患者使用依维莫司,必须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6.应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或P-糖蛋白抑制剂、CYP3A4强效诱导剂。
7 泌尿系统肿瘤用药
7.1 是否需要检测靶点
否
7.2 适应证
1.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RCC),数据主要基于透明细胞肾癌。
2.与仑伐替尼联用治疗既往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失败或进展的晚期RCC。
7.3 合理用药要点
1.肝功能损伤会使依维莫司暴露量增加,按如下方式进行给药调整:(1)轻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A级):推荐剂量为每天7.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每天5mg。(2)中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B级):推荐剂量是每天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每天2.5mg。(3)重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C级):如果预期的获益高于风险,可以采用每天2.5mg,但不得超过这一剂量。
2.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口腔炎等;应特别注意非感染性肺炎的发生。
3.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
8 骨与软组织肿瘤用药
8.1 是否需要检测靶点
否
8.2 适应证
1.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成人和儿童患者。
2.用于治疗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成人患者。
8.3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一次口服给药,在每一天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不应咀嚼和压碎。
2.遗漏剂量:本品在正常服用时间后6小时内均可补服遗漏剂量,超过6小时后应跳过该剂量,次日按正常时间服用本品。不可将剂量翻倍以弥补遗漏剂量。
3.肝功能损伤会使依维莫司暴露量增加,按如下方式进行给药调整:(1)轻度肝功能损伤:推荐剂量为每天7.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每天5mg。(2)中度肝功能损伤:推荐剂量是每天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每天2.5mg。(3)重度肝功能损伤:如果预期的获益高于风险,可以采用每天2.5mg,但不得超过这一剂量。
4.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口腔炎等;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可能会发生肌酐、血糖和血脂异常,注意用药期间复查。
5.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确需合用的,需增加剂量,最大剂量每天20mg。如需使用CYP3A4中度抑制剂或P-糖蛋白抑制剂,减量至每天2.5mg,如果耐受可增加至剂量每天5mg。避免合用可抑制CYP和P-糖蛋白活性的食物或营养补充剂,如葡萄柚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