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药品标准
2.1 正式名
2.2 汉语拼音
Kelameisu Keliji
2.3 标准号
WS-121(X-118)-99
2.4 拉丁文或英文
Clarithromycin Granules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克拉霉素(C38H69NO13)
2.6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2.7 鉴别
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研细,加氯仿制成每1ml含5mg的溶液,另取克拉霉素对照品适量,加氯仿制成相同浓度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92.5:7.5,含氨)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置于碘蒸汽中显色,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颜色和位置应与对照品的斑点相同。
2.8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Ⅲ L)。
其它 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 N)。
2.9 含量测定
取本品装量差异检查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研细,精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济南军区药剂研究中心 提出
青岛第二制药厂
本标准自1999年9月16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至2001年3月17日,保护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仿制。
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克拉霉素100mg),置200ml量瓶中,加约0.667mol/L磷酸二氢钾-甲醇(3:1)150ml,超声处理30分钟,用0.667mol/L磷酸二氢钾-甲醇(3:1)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照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XI A)红霉素项下的规定测定。
2.10 作用与用途
2.11 用法与用量
口服,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15mg,分2~3次服用,并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
2.12 注意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某些心脏病(心率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水电解质紊乱者及服用特非那丁患者也禁用本品。
2.13 剂量
2.14 标示量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2.15 类别
2.16 制剂
2.17 规格
2.5g:0.125g。
2.18 贮藏
2.19 有效期
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