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属于天然性状的植物、动物、矿物及加工品。几千年来中药作为保障人民健康、防病治病的武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以往认为人类自古多以动植物为食,中药相对西药能更好地被人体适应,故毒性副作用也较轻。但现代临床实践发现引起不良反应的中药范围在不断扩大,中毒的病例并不少见。中药的不良反应是指中药对机体的损害性。这种损害可以是由于中药本身的品种、性质和配伍决定的,也可以是由于个体体质差异造成的,还可以由于给药途径引起的,或三者相互或联合起作用。很多中药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合理的发挥其治疗作用,才能得到满意的疗效,然而当之其毒性作用突出时即表现为各种不良反应。随着对中药认识的不断发展,很多既往认为无毒、安全的药物,现代医学证实也可出现毒性反应。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应提高对中药不良反应的认识,积极救治,减轻其对人体的损害,避免中药引起的中毒死亡。[1]
3 中药引起中毒的常见原因
3.1 服药过量
超过常规剂量或超大量服用,如服用马钱子常规剂量为0.3~0.6g,如服2~5g即会出现强直痉挛等中毒症状。即使毒性不大的药物,如果超大量服用也可造成中毒。 如服用南天竹超过30~60g,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严重时呼吸中枢麻痹、心力衰竭死亡。
3.2 服用过久或大面积外用
超长期服用易导致毒物蓄积。如长期服用朱砂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肾脏损害等。蟾酥、砒霜等大面积外用,会经皮肤黏膜大量吸收而引起中毒。
3.3 炮制不当或未经炮制
不少中药,特别是有毒中药常需要经过严格炮制,减低毒性或消除副作用。如川乌、草乌及附子等,经炮制后有毒成分乌头碱水解为乌头原碱,毒性大大减低。如炮制不当或未经炮制,易引起中毒。
3.4 配伍失误
3.5 制剂的制备选择不当
药物效用、毒性在不同制剂中表现不同。如附子煎煮时间太短或用酒送服均能增加其毒性。
3.6 误食误用
中药品种复杂,很多药名近似或外形相似的药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药理作用和毒性反应。如把广豆根和北豆根混淆;把商陆误用为人参等。
3.7 中西药配伍不当
如含朱砂的中成药和碘化物或溴化物同用,生成有毒的溴化汞或碘化汞引起中毒性腹泻;含有强心甙的中药如麝香保心丸、护心丹等不宜和西药的强心甙合用,二者同时使用剂量难于控制,易造成洋地黄中毒等。
3.8 给药途径错误
如汞制剂口服等。
4 中药中毒毒理及各系统临床表现
4.1 神经系统
毒理:
(1)药物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最后呼吸中枢麻痹死亡,如细辛、红茴香、白芷等。
(3)影响特殊感觉,如色觉、听觉、嗅觉和味觉受到相应的损害,如蛔蒿。
(4)神经毒作用,使神经细胞和肌细胞的兴奋性和传导被抑制,神经末梢和中枢迅速发生麻痹,如河豚、牡蛎。
临床表现:头晕、头痛、烦躁不安、共济失调、四肢张力增高、强直性阵挛、昏迷、周围神经病的表现,以及精神症状等。
4.2 心血管系统
毒理:
(1)引起心肌损害,代谢破坏和心肌纤维分裂,如万年青、蟾酥。
(4)直接作用于血管使其收缩引起血压上升、心率减慢,如麦角。
临床表现:心悸、胸闷、血压先上升后下降、心律失常、传导阻滞、口唇青紫、发绀、四肢厥冷、休克等。
4.3 造血系统
毒理:
(3)先天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人发生蚕豆病,如服蚕豆。
临床表现:齿龈出血、鼻出血、皮肤黏膜出血点、紫癜、血肿、呕血、便血、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4.4 消化系统
毒理:
(1)对胃肠黏膜产生强烈的刺激、腐蚀作用,如大黄、巴豆、何首乌等。
(3)肝脏损害:细胞毒作用,直接或通过免疫作用损害肝实质细胞,如苍耳、丁香等。
临床表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呕血、便血、肝区疼痛、黄疸、肝大、肝功异常等。
4.5 泌尿系统
毒理:
使肾脏损害,肾小管退行性变、坏死,以近曲小管损害严重,如雄黄、蛇胆等。
临床表现:头晕、腰痛、乏力、全身水肿、血尿、蛋白尿、少尿、无尿、氮质血症,严重的发展为急、慢性肾功衰竭。
4.6 皮肤黏膜损害
毒理:
(1)产生过敏反应,表现为多种皮疹、水疱和溃疡,如何首乌、鱼腥草等。
临床表现:瘙痒、皮炎、固定性药疹、红斑、猩红热样或麻疹样药疹、剥脱性皮炎等。
4.7 全身性损害
毒理:
(1)全身性过敏反应,如药物热、过敏性紫癜、过敏性哮喘等,对应的中药有延胡索、关木通、泽泻等。
(3)导致多脏器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