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一次性物品的种类
1.静脉用物输液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静脉针、静脉留置针、留置导管,三通。
5.各种敷料各类创口敷料、治疗巾、孔巾、各类手术单、手术衣、帽、口罩等。
6.换药碗、弯盘、试管口杯、药杯等。
4 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一次性医疗物品在临床的普遍使用,能有效地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对医疗诊治水平、护理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医院应根据条件选用一次性的物品,以逐渐取代反复再处理的医疗用品。需要强调的是,进入消毒供应室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是经过环氧乙烷或电离辐射及其他经卫生部审查合格的方法进行灭菌的无菌医疗器具。
(一)严格采购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由消毒供应室向医院器械科(处)申报使用的月、季、年计划,采购由器械科负责。负责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四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推销人员证件),有关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材料、生产环节、生产工艺、生产条件、消毒方法、产品说明等。消毒供应室参阅有关资料,检验产品达到临床使用要求后,由器械科按计划购进。做到保质、保量、供应及时。
(二)严格验收
1.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人员证件与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相一致;定货合同上的供货,单位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发货地点与生产企业所在地相一致;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帐号相一致。
2.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产品批号、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有效期限及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卫生部1996年《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标准》的要求,查验产品包装标志、每套产品要用塑料袋密封包装,其中小包装要有下列标志:制造厂名称、地址和商标;产品名称和型号;卫生许可证;使用说明;灭菌方法和有效期;生产日期。
中包装用塑料袋密封,要有下列标志:制造厂名称和商标;产品型号和数量;生产日期;出厂批号;使用说明书。
大包装箱上要有下列标志:产品名称、型号和数量;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卫生许可证;产品出厂批号和灭菌日期;灭菌合格证和有效期。
4.消毒供应室设专人负责管理每批购进的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具,按照国家标准,随机抽样进行验收。一般由外向里,查验大包装、中包装、小包装。产品外观质量,大、中、小包装上的标志等。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清点到货数量并登记入册,依摆放次序进入存放库。并按要求随机抽样进行热原检测,无菌试验,合格方能发放。如在验收中发现一项不合格,应及时联系退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临床。
(三)严格贮存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是经生产厂家消毒灭菌合格后进入医院的,不同于一般的产品,不能随便放置。各医院应按其要求,设置专库独立存放。
1.库房应设在供应室的清洁区内。室内空气洁净,装有空气消毒设备,定期消毒,使空气细菌数≤500cfu/m3,温度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保持在60%±10%,通气良好,有专用的存放物品架,物品架要求距地面20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
2.保管人员应将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物品,分别放置。认真登记到货时间、数量品名、型号、过期时间,准确掌握各类、各型号器具的供应量和有效期,合理安排供应。
(四)严格发放
为确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合格使用,并保证使用后的器具不流入社会,造成医源性污染,消毒供应室应切实把好发放关。
1.消毒供应室根据各科室的需要,分类、分型号为科室确定供应基数,每日按时下送下收。
2.各科室使用过的器具应使用有效消毒液做初步消毒,去掉血迹、药液、胶布后,方可进行交换,严禁随意丢弃造成污染。
3.所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均在存放库房打开大包装,以中、小包装进入下送车或无菌物品发放室。发放时应注意小包装是否完整,有效期是否清楚。杜绝过期或破损器具进入临床。
4.临床科室对消毒供应室所供应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尽量做到发出的物品与回收的物品数量相等。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持有使用过的并经初步消毒处理的器具进行交换,否则不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