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本病表现极为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的损害。如一期梅毒感染部位的溃疡或硬下疳;二期梅毒的皮肤粘膜损害及淋巴结肿大;三期梅毒的心脏、神经、胃、眼、耳受累及树胶肿损害等,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引起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危害极大。
3 病因病理病机
梅毒是一种慢性疾病。尽管最初的损害中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存在。但是梅毒不是由于毒性或炎症物质的释放或存在于组织中的梅毒螺旋体直接造成的简单炎性反应。原发损伤的细胞侵润内,急性炎症反应中单核细胞占主导地位,多核白细胞则占此要地位。在梅毒感染初期阶段在接近血管的细胞外部存在大量的梅毒螺旋体。
4 临床表现
为梅毒的泛发期。自硬下疳消失至二期梅毒疹出现前的时期,称为第二潜伏期。二期梅毒疹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相当于感染后9-12周。二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经淋巴结进入血行引起全身广泛性损害。除引起皮肤损害外,尚可侵犯内脏及神经系统。
二期梅毒在发疹前可有流感样综合征(头痛,低热,四肢酸困),这些前驱症,约持续3-5日,皮疹出后即消退。
斑疹,又称玫瑰疹(蔷薇疹),最多见。约占二期梅毒70%-80%。早发型者类似伤寒病的玫瑰疹。为淡红色,大小不等,直径约为0.5-1.0cm大小的园形或椭园形红斑,境界较清晰。压之退色,各个独立,不相融合,对称发生,多先发于躯干,渐次延及四肢,可在数日内满布全身(一般颈、面发生者少)。自觉症状不明显,因此常忽略(在温热环境中不易看出,在室温较低则明显易见)。发于掌跖者,可呈银屑病样鳞屑,基底呈肉红色,压之不退色,有特征性。大约经数日或2-3周,皮疹颜色由淡红,逐渐变为褐色、褐黄、最后消退。愈后可遗留色素沉着。
5 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皮损处,用玻片刮取组织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见有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3.活体组织检查梅毒螺旋体,如用银染色法(Warthin-starry)法或(Levoaditis法)或荧光抗体染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呈黑褐色,有螺旋结构,位于真皮毛细血管周围。
4.不加热血清反应素玻片试验(Unheated Serum Reagin USR)也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
6 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期不足两年的潜伏梅毒患者,可给予青霉素肌肉注射,每侧臀部120万单位,共240万单位,只注射一次。
(二)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粘膜、骨损害等患者,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60万单位,共15次,总剂量900万单位。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每次240万单位,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三)对孕妇梅毒患者的治疗:早期梅毒患者如能早期治疗可防止发生先天梅毒。
(四)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疗: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应进行临床及血清学检查,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