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再认(recognition)是记忆过程的一个环节。重新感知已感知过的事物时能够辩认出来。一般地说,再认比回忆容易,因为有当前事物做线索。根据有无目的任务和是否要意志努力,再认可分为不随意再认与随意再认两种。当再认的事物明确、清晰完整、原识记内容保持不变时,再认可以毫不费力的实现,这就是不随意再认。当再认的事物不够明确、清晰、完整,或对原识记内容保持不牢固时,再认则需要更多地意志努力和借助于追记,这就是随意再认。再认的速度、确信度和精确性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对旧事物识记的充分程度、保持的巩固程度。识记越充分,保持越巩固,再认速度越快,确信度越高,精确性越大。二是原识记的事物与当前感知事物的相似程度。相似程度越高越便于再认。根据再认内容的范围与程度。相似程度越高越便于再认。根据再认内容的范围与程度,还可分为完全再认和不完全再认两种。完全再认是对当前事物的全面再认,既要知道再认内容是什么,又要知道与再认内容有关系的内容。不完全再认则不能达到前者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