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柯萨奇病毒疹(coxsackie virus eruption)是由柯萨奇病毒(CV)所致。它是1948年由美国柯萨奇村暴发脊髓灰质炎而命名。柯萨奇病毒分A、B两组,A组主要使新生鼠产生骨骼肌损害;B组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及内脏损害。
8 流行病学
8.1 传染源
柯萨奇病毒虽然在实验室中可以使多种动物受感染,但是在自然界中,则只有人类才能成为传染源。隐性感染者和健康带病毒者的数量约50~100倍于患者,因而是最重要的传染源。在美国纽约,各年龄组平均柯萨奇病毒分离率亦高达78%,其中6~9岁分离率最高(88%),各家庭中父亲的分离率亦高达47%。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67~1974年的8年间从世界各地所分离到的5200株柯萨奇A组病毒和3000株B组病毒的分析,15岁以下儿童占A组病毒分离数的83%,B组病毒分离数的79%。其中0~4岁的病毒分离数占A组的62%,B组的54%。最常见的血清型为A9、A10、B3、B5。
病毒通过粪便和呼吸道排出体外,而以前者持续时间较长,可达1个月以上。
8.2 传播途径
粪到口是主要的传播途径,而拥挤的居住条件和密切的接触则可促进病毒的传播。在多子女和生活条件较低的家庭中,柯萨奇病毒在儿童之间的水平传播较埃可病为严重。柯萨奇病毒使原来缺乏特异性抗体的人受感染,而且可使半数原来具有特异性抗体的10岁以下的兄弟姊妹受到再感染。柯萨奇病毒在家庭内传播率高与原发病例排出病毒的续时间较长有关,如纽约市病毒监测显示,连续排出柯萨奇病毒1天以上的儿童高达44%,连续排毒1个月以上者也不少。除直接传播之外,还可通过污水和苍蝇污染食物和饮用水而传播。在流行季节中曾从苍蝇中分离出病毒,在污水中亦曾多次分离出病毒。
在斐济岛上从蚊子身上分离出一株A6病毒,感染小白鼠产生病毒血症期间能使叮咬的蚊子获得感染,但不能在蚊体内复制,因此尚未能证明蚊子是真正的传播媒介。
空气飞沫传播已通过实验研究证实。A21病毒在鼻分泌物中比咽分泌物的量更多,感染志愿者后通过咳嗽喷出的气溶胶可使周围的人获得感染。
8.3 易感性与免疫力
通过血清中和抗体的检测,可获知各年龄组人群的易感性:一般为年龄越小,易感性越高,免疫力随年龄而增长。如纽约市对A9及B1~B5中和抗体检测结果,抗体阳性率0~1岁为14%,19岁为24%,20岁以上为41%。
10 发病机制
柯萨奇病毒疹(coxsackie virus eruption)是由柯萨奇病毒(CV)所致。它是1948年由美国柯萨奇村暴发脊髓灰质炎而命名。柯萨奇病毒分A、B两组,A组主要使新生鼠产生骨骼肌损害;B组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及内脏损害。与皮肤病有关的常见损害有以下几种。
10.1 柯萨奇A组病毒疹
(1)柯萨奇A9。
(2)柯萨奇A4。
10.2 柯萨奇B组病毒疹
COX B1,3,5多见。
(1)柯萨奇B1。
(2)柯萨奇B3。
(3)柯萨奇B5。
11 柯萨奇病毒疹的临床表现
柯萨奇病毒疹(coxsackie virus eruption)是由柯萨奇病毒(COX)所致。它是1948年由美国柯萨奇村暴发脊髓灰质炎而命名。柯萨奇病毒分A、B两组,A组主要使新生鼠产生骨骼肌损害;B组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及内脏损害。与皮肤病有关的常见损害有以下几种。
11.1 柯萨奇A组病毒疹
11.1.1 (1)柯萨奇A9
是COX病毒中最易分离的一种。常在夏季流行,引起红斑、斑丘疹、风团、水疱、紫癜等。初发于面颈部,渐扩延至躯干、四肢、掌跖,皮损约1~2周消退,可伴发疱疹性咽峡炎,局部淋巴结肿大,可有短期发热,有时可发生脑膜炎、肺炎。病人的咽喉分泌物、脑脊液、粪、血中可分离出该病毒。
11.1.2 (2)柯萨奇A4
有发热、厌食、流涎、咽炎、鼻炎等前驱症状,在面颈、躯干及全身(臀部除外)出现麻疹样斑丘疹或猩红热样红样红斑,1~4天消退,亦有报道有5~10mm直径的淡黄色不透明水疱,1~2周消退。
11.2 柯萨奇B组病毒疹,COX B1,3,5多见。
11.2.1 (1)柯萨奇B1
发热时出现多种皮疹,包括风疹样、玫瑰糠疹样、水疱样如手足口病及疱疹性咽峡炎,儿童多见。
11.2.2 (2)柯萨奇B3
发热时出现斑丘疹、水疱和瘀斑,伴头痛、腹泻、肌痛、肝脾肿大,常在夏季流行,只见于儿童。
11.2.3 (3)柯萨奇B5
主要引起脑炎、心肌炎、心包炎、腹膜炎、肝炎、睾丸炎、疱疹性咽峡炎,偶见皮疹,热退后出皮疹,多为斑丘疹,从面颈扩至躯干四肢,掌跖不受累。皮疹消退后不留痕迹。多见于18个月以下的婴儿。从咽喉分泌物、脑脊液中可分离出该病毒。
13 实验室检查
13.1 外周血象
白细胞总数正常或稍增多。
13.2 病毒分离
病毒分离是确诊的主要方法,具有节省、快速和准确的优点,而避免了血清学方法所遇到的血清型繁多的困难。
从粪便中分离病毒的阳性率最高,起病后10天内仍可阳性。在起病前36h及发热期间可从血中分离出病毒。呼吸道感染者可从咽拭或含嗽液中分离病毒。脑脊液中分离病毒阳性率较低,但确诊意义较大。其他标本包括胸腔积液、心包积液、尿液、肌肉活检组织和尸检神经组织均可送检。粪便标本可保存于4℃多日,其他标本需保存于-7℃以下。
从粪便及呼吸道中分离出病毒仅具有参考意义,因为可能是合并感染。而从血液、脑脊液和心包积液中分离出病毒则具有确诊意义。所以应尽可能从多个来源采集标本,以增加结果的可靠性。
柯萨奇A组病毒除A9和A16血清型可用细胞培养分离病毒外,其余血清型均需通过各种途径(皮下、腹腔内、脑内等)接种乳小鼠来分离病毒。先观察病理变化,然后用特异性抗血清作中和试验加以证实。最近采用RD细胞(人横纹肌肉瘤细胞)株可分离培养出除柯萨奇A1、A19、A22型病毒以外的其他A组病毒。分离柯萨奇B组病毒以组织培养为首选,常用细胞株有猴肾、人胚肾和Hela细胞,采用非洲绿猴肾(BGM)细胞株和RD细胞株效果更佳。2~5天后先观察细胞病变作初步诊断,然后用特异性抗血清作中和试验加以鉴定。全过程约需1~3周,但作为临床确诊可不必等待血清型的鉴定结果。
13.3 血清学检查
由于血清型繁多,仅在下列情况下才适用:①已分离出病毒,作为确定血清型时;②已发现特征性临床表现如流行性胸痛,明显指示采用某些特定抗原(如B组病毒)来检测抗体时;或手、足、口腔病通常由柯萨奇A16型病毒所引起时;③正在发生由单一血清型病毒引起流行时;④用于某一特定血清型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时。
血清学检查方法中,中和试验是鉴定已分离病毒血清型最特异的方法。但作为检测肠道病毒感染的抗体,则中和试验还不够敏感,而且操作繁复,价格昂贵。患者在病程第2周开始出现中和抗体,2~3周后达高峰,并保持3~6年。补体结合试验的特异性较低,异型抗体出现率较高。但补体结合抗体与中和抗体同时出现,而仅保持2~3个月,可作为近期感染的依据。血凝抑制试验用途不大,因仅1/3肠道病毒产生红细胞凝集素,甚至在同一血清型也可有部分毒株产生而其余毒株不产生红细胞凝集素。最近有报告采用免疫印迹法检测IgM型肠道病毒抗体,阳性率达60%,大多数为群特异性(22/31),少数为型特异性。有型特异性中和抗体和补体结合抗体经胎盘和母乳由母体被动转移至婴儿。肠道内的局部抗体亦有保护作用。有报道以热处理病毒为抗原和以合成多肽为抗原作ELISA法检测IgG抗体,其敏感性(以病毒分离为对照)分别为0.67和0.62,高于补体结合试验。在病毒分离阴性的56例中,IgG-ELISA法双份血清滴度有显著升高者分别为13和19例,适用于临床诊断。
15 柯萨奇病毒疹的诊断
除根据临床表现外,可采取脑脊液、心包液、胸腔积液、疱液、血液作病毒分离,亦可做活检标本、咽拭子、直肠拭子、粪便等进行细胞培养,但消化道培养分离的病毒只可作为诊断参考。亦可以乳鼠接种分离鉴定病毒,由于血清型较多,存在一定困难。早期和恢复期分别进行血清中和试验或补体结合试验,效价在4倍以上或疾病早期检测到特异性IgM抗体,则有诊断意义。
15.1 流行病学资料
夏秋季流行,小儿居多,一家中多人发病等有参考意义。有近期内本地区流行的资料在诊断上尤有价值。
15.2 临床特征
一些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如口腔内疱疹、胸痛或肌痛、心肌炎、脑膜炎、特殊皮疹等对协助诊断均有价值。白细胞总数正常、双峰热等也有一定参考意义。当新生儿有任何流行性的严重疾病,以及新生儿突然发生心肺功能严重障碍时,均应考虑柯萨奇病毒感染的可能。在夏秋季遇原因不明的发热和(或)皮疹,特别当患者为婴幼儿时,也应怀疑柯萨奇病毒感染。
15.3 确诊依据
因健康人群的肠道内常有此类病毒,如仅在患者的粪便或肛拭中分离出柯萨奇病毒时,不能凭此而即下结论,宜以下列几点为确诊依据:
(1)从患者的各种体液或分泌物如脑脊液、血液、疱浆液、胸腔积液等,或尸检脏器如心、脑、肝、脾等中分离出病毒。
(2)用双份血清作中和试验(或其他血清学检查),抗体效价上升4倍以上。
(4)无其他已知病原体能引起此类综合征,而从患者的咽洗液、咽拭、粪便、肛拭等之中却能重复分离到同一病毒,并从周围接触者中也检出相同的病毒。
17 柯萨奇病毒疹的治疗
柯萨奇病毒疹目前尚无特效疗法,一般对症处理。重症可用干扰素。应强调一般及支持疗法,可试用利巴韦林或干扰素。新生儿心肌炎的进展迅速,应给氧及保持安静,出现心力衰竭时及早采用快速洋地黄疗法。给予适当的抗菌药物以防止继发细菌感染。
有惊厥及严重肌痛者给予镇静剂或普鲁卡因局部封闭,麻醉剂如吗啡、哌替啶等不宜轻易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成人10~20mg/d,继改为泼尼松,20~40mg/d,疗程1个月以上)可考虑用于心肌炎伴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严重心律失常(如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心包炎患者,可望取得一定效果。鉴于此激素可抑制机体免疫功能,有利于病毒的复制,因此一般病例不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