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盐酸金霉素眼膏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2月05日药监注函[2002]5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目录的通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说明书是规范修订后的建议参考样稿,企业如有疑异,可提出修改意见。〔适应症〕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企业提供的说明书不能比样稿所列的少。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商品名、规格等。
盐酸金霉素眼膏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金霉素眼膏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Chlor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Eye Ointment
汉语拼音:Yɑnsuɑn Jinmeisu Yɑnɡɑo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金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 7-氯-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结构式:
分子式:C22H23ClN2O8·HCl
分子量:515.35
【性状】
本品为黄色软膏。
【药理毒理】
本品为四环素类抗生素,许多革兰阳性菌及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肠球菌属对其耐药。本品与四环素类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本品作用机制为特异性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为局部用药,很少吸收。
【适应症】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用法用量】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不良反应】
【禁忌】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规格】
0.5%(g/g)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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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