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氨酚待因片(Ⅱ)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2月05日药监注函[2002]5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目录的通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说明书是规范修订后的建议参考样稿,企业如有疑异,可提出修改意见。〔适应症〕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企业提供的说明书不能比样稿所列的少。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商品名、规格等。
氨酚待因片(Ⅱ)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氨酚待因片(Ⅱ)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Parcetamol and Codeine Phosphate Tablets (Ⅱ)
汉语拼音:Anfendɑiyin Piɑn (Ⅱ)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300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药理毒理】
本品有镇痛作用,并有一定的解热、镇咳作用。两药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而发挥镇痛效果。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但仍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系中枢型弱阿片类镇痛药。服用本品,有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呼吸抑制很弱,成瘾性较低。两药合并给药具有镇痛协同作用,同时又仍能发挥各自原有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中的对乙酰氨基酚口服经胃肠道吸收迅速、完全,在体液中分布均匀,血药浓度0.5~1小时达到高峰,T1/2约为2~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超量用药、某些肝病患者、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延长,儿童则缩短。约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60m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大量或中毒剂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43%。90%~95%在肝脏代谢,60%以葡萄糖醛酸化合物,35%以硫酸盐化合物的形式迅速从尿中排出,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对肾脏可能也有毒性。不到5%以原形由尿排出。磷酸可待因口服后较易被胃肠道吸收,生物利用度为40%~70%,在体内主要分布于实质性器官,如肺、肝、肾、胰脏。蛋白结合率为25%左右。其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但脑组织内的浓度相对较低;能透过胎盘,可少量由乳汁分泌。口服用药后30~45分钟起效,1小时左右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维持约4小时。其在体内主要由肝脏代谢,大部分转化为可待因-6-葡萄糖醛酸,另外约有10%脱甲基而转化为吗啡,然后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物主要经尿排泄。
【适应症】
本品为中等强度镇痛药。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 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不良反应】
(1)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
(2)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
(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
(5)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二周,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如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等。
(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
【儿童用药】
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2)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肌松药合用时,可加重呼吸抑制作用。
【药物过量】
(1)逾量服用本品时,可很快出现由对乙酰氨基酚和可待因所致的严重副反应,如腹泻、多汗、肝损害、肝性脑病、抽搐、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肾小管坏死、嗜睡、精神错乱、瞳孔缩小如针尖、癫痫、低血压、神志不清、呼吸抑制、循环衰竭,并可致死。
(2)中毒解救:服药过量可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不宜给活性炭,以防止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人工呼吸,静脉注射纳洛酮拮抗可待因中毒。(参阅对乙酰氨基酚及可待因项下的中毒解救方法)。
【规格】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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