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卷第三叙例药品有物异名同者,有物同名异者,称呼既别,性用不一,修合之际,多有疑贰。今悉改正,如通脱木、木通,二物皆名通草,古方既不分别,故用木通者,不知与通脱木为异,此物异名同者也,古方用干地黄,不分...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汤散
卷第三叙例古方、汤法咀,谓锉如麻豆,散法治罗,谓治择捣罗,盖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久病痼疾,须散以渐渍,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今以锉切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煎煮
卷第三叙例凡煎药、当取新水,令极清洁,微火小沸,若利汤、欲少水而多取,补汤、欲多水而少取,此古法也,其汤剂大小,古今升两不同,当根据世俗现行之法,大约每用药三钱匕,以水一盏煎取七分为率,其余多少增损,...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服药多少
卷第三叙例凡服药多少,要与病患气血相宜,盖人之禀受本有强弱,又贵贱苦乐,所养不同,岂可以一概论,况病有久新之异,尤在临时以意裁之,故古方云,诸富贵人骤病,或少壮肤腠致密,与受病日浅者,病势虽轻,用药宜...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治择
卷第三叙例凡药有燥湿精粗不同。必先治择炮焙讫。乃秤之。若用巴豆则不然,当先秤然后治择。其言巴豆霜者,当根据分两用之。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修制
卷第三叙例古方修制法度,多于叙例开述,今欲临方易为检用。兼有一药修制不同,故各于逐方下注释。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秤两
卷第三叙例吴人以贰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以新法斤两为则,凡云等分者,谓不拘多寡,以分两悉同也。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升合
卷第三叙例古今升斗大小不同,盖古之三升为今壹升,凡方中用水言升合者,今以中盏为率,庶与世俗相通,无多少之惑。其他如酒酢乳蜜之类,凡言升合者,亦合以盏为则。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妇人
卷第三叙例妇人之病,除妊娠产后血风血气门外,余杂病及耳目口鼻诸疾,与男子无异,当于逐门中,随证用之。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小儿
卷第三叙例凡小儿之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分剂瘥小耳,除别立专治小儿门编次外,有未详尽处,可于大人方中,推类酌量用之。
中医古籍;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宋;由政府组织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