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二料
5.1 组成
第二料在第一料的基础上加下项药:荜茇一两,槟榔半两。共六味[1]。
5.2 制法
上入前件药,共六味,重五两半,依前法为丸[1]。
5.3 用法用量
依前法为丸服用,若仍未愈,再服第三料[1]。
6 第三料
6.1 组成
第三料在第一料和第二料的基础上又加下项药:白茯苓四两(紧小实者,去黑皮),黑附子半两(炮,去皮脐称,或加作一两)[1]。共八味。
6.2 制法
上连前件药,共八味,重十两,依前法为丸[1]。
6.3 用法用量
依前法为丸服用,加至三十丸,新久大病,不过三料可愈[1]。
9 参考资料
-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