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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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基本信息:《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于2019年6月11日《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印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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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充分考虑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突出临床价值导向,以近年来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仿制药品信息为基础,梳理药品适应症、治疗领域、相关疾病主要临床用药指南推荐等信息进一步匹配临床需求,再梳理国内相关药品专利情况,重点关注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包括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