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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基本信息:《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于2020年8月13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印发。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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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运输工具在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强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健康监测、分类卫生管理、全日制保洁等制度,提出市场内产品溯源、检验检测及综合评价等要求,压实场内开办者、经营者责任,建立健全农贸(集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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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A.18.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A.19.10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中高风险地区始发、终到或途径上下客的客车后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用于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乘客。B.4.2.5单位食堂不提供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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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
五十四、海关(边检、卫生检疫)人员:1.每日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在防护措施上,根据季节、场所等差异化特点,完善了夏季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细化了合理使用空调的方法,按照不同场景、不同场所和不同人群调整了体温检测和戴口罩、戴手套等具体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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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基本信息:《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于2020年8月13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印发。2.校园内清洁消毒。(二)入校后管控。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