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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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
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试验的,审评机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我部进行安全性评估后发布公告,明确检验项目、方法及要求作为产品进口检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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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和许可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七)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试验的,审评机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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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化妆品新原料的申报和审评。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综述、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资料和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化妆品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一)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6)亚慢性经口或经皮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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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工作,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若有关文献材料及成分分析未发现有毒性作用且人群长期食用历史而未发现有害作用的新食品原料,可以先评价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